早期教会

>> Friday, March 5, 2010

关于耶稣的解释
每个时代的教会都会面对关于那一位创建基督教的问题。如何把基督与上帝的关系讲清楚成了早期教会的难处。

保罗因熟悉希伯来人的神学,所以知道箴言8:22 中的“太初创造万物之先” 所指乃是神的“智慧”- (logos)。 保罗称的这一种“智慧”为基督。( “基督总为神的能力,神的智慧” 哥林多前书1:24)虽然保罗未直称基督为上帝,但保罗把基督列为于上帝同等。

在保罗去世之后,马可福音的作者把耶稣定位为上帝的儿子。不过,马太和路加认为“基督在祂的全部生活中,都是上帝的儿子”;相对于马可的见解关于“基督一生的一部分时期中,祂是上帝的儿子”,因他没有把道成肉身的道理解明。但他们都说明基督的一生不完全表现卑微,也表现尊荣与富有权柄。
当第四本福音书-约翰福音出现时,它把保罗所讲的基督就是洛各思(logos),与前三本福音书道成肉身的意思都清楚表明。约翰的基督论成了后来教会中的正统教理。

但极端犹太化的基督教如在第二世纪中的伊便尼(Ebionites)派,却认为耶稣是约瑟与马利亚的儿子,因完全遵守律法才被上帝卷选成为弥赛亚。另有一派的见解为罗马的黑马(Hermas of Rome),他认为是上帝把圣灵奖赏给了肉体圣洁清高的耶稣。

比较与保罗,约翰的著作对于基督论有加重的神秘思想。那就是认识耶稣的就有生命。这种生命是与基督联成一体的,是以基督的生活、思想与祂联合为中心。同一年代的神学家,伊格那丢(Ignatius)虽对于灵性的理解远不如约翰之深,但都有极其高深的基督论。他认为基督降世,为人类带来永远不朽的生命。

依约翰与伊格那丢的描述,得救即得生命,是将有罪有死的生命变成永远快乐不死的生命。而这思想与保罗的教训并无冲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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